为推进众创空间建设,促进众创空间健康发展。按照《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高发〔2016〕127号),《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高发〔2015〕160号),以及科技部《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5〕297号)的要求。现就做好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申报流程
申报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交省级众创空间备案表、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(编写提纲)、相关证明文件等申报材料。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送至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。
申报时间
2016年全年分二批申报,
分别为5月26日、7月27日前,
逾期将自动归入下批次。
申报要求
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:省级众创空间备案表(省通知中附件1,加盖运营单位公章)、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(附件2)、相关证明文件(清单见附件3);
纸质版申报材料请递交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,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;
具体通知及要求详见附件。
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
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 何耀东
联系电话:
18913151112
电子邮箱:
heyd@isip.org.cn
地 址:
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(自主创新广场)2号楼402室
请参照《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高发〔2015〕160号)内基本条件进行申报(文件地址: http://www.jstd.gov.cn/kjxxgk/nrglIndex.action?messageID=402885854f216318014f2b53d95a0001&type=2)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下载附件:
《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》原文件及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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